偶像崇拜与粉丝力量
从2005年开始做粉丝网到现在为止已经四年,我常常问自己两个问题:娱乐行业的本质是什么?粉丝在娱乐产业链里,到底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和功能。
可以下个断言,娱乐行业的核心价值就是制造大流行。而制造流行的核心体现就是偶像制造,套用现在通行语句而言,娱乐的本质就是偶像制造,只有制造出大流行,只有制造出大偶像,娱乐从业者和投资人才能得到最大的投资回报,才能获得超额利润与爆炸性收入规模。
所以,偶像制造是娱乐产业链的核心价值体现点,只有形成巨大的粉丝消费群体,娱乐制造的商业价值才会最终得到体现,只有形成规模的粉丝群体,才会形成口耳相传与媒体关注的传播价值,娱乐制造才会形成旋涡效应,才会变成流行和时尚。
粉丝制造偶像并制造流行
什么是粉丝?从我的理解看,粉丝就是对于某种目标(人或物)拥有喜欢、关注、信仰等情绪,并愿意付出成本(时间、金钱等)的人。某种程度上说,粉丝是对某种目标具有精神信仰与精神服从的人,信任并愿意奉献。
娱乐行业的偶像崇拜,实际上就是巨大的粉丝人群对某个艺人保持强势的关注,发自内心的喜欢,并愿意消费其作品和关联产品的娱乐消费终端者。
他们制造偶像并消费偶像,他们通过自己的价值观来选择适合他们价值观的偶像。
从娱乐的表象上看,娱乐机构(比如经纪公司)制造了偶像,而且也是最终的商业受益者。但实际上,偶像是由粉丝选择出来的。所有成为流行的偶像,其产品设计本身(形象和定位)是由以下五个普适性的价值构成的,社会价值、性格价值、审美价值、信仰价值、心灵价值。
任何一个偶像在作品和传播途径都会把自己的这些价值传递到最终受众群,受众群会根据自己的价值体系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偶像和作品,选择的人多了,就会形成偶像。比如英俊就是容易被女性粉丝关注的审美价值,有爱心并关注公益就是很多有责任心的粉丝容易接受的社会价值,面对困难和挫折勇于面对并努力去克服就是性格价值,而充满忧郁和感伤的作品就容易打动粉丝的心灵,就会钻入受众敏感的心灵,进而形成信仰价值。众多的粉丝选择了和他们价值体系更吻合的艺人,选择的人多了,这个艺人就成为了偶像。
中国的娱乐行业,现在的状态其实是属于无意识造星状态,某个艺人或者作品能红或者能流行,很多时候是靠撞大运,而不是精心的市场操作行为。但在欧美日韩等娱乐行业成熟的娱乐体系里,任何一个偶像的制造过程里,都是一个严格控制的产品生产流程。从前期的目标人群设定、定位与产品特征,到后期的宣传、作品制造、形象塑造都有精细的要求和规定。而在中国,这种严谨的偶像制造流程还处在一个初步开始的状态里,只有少部分有远见的公司才开始这种尝试。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一个偶像会红,一个电视剧会火,更多的是靠撞大运,而不是通过市场的规律来制造出来。所以,很多粉丝是无意识选择自己喜欢的偶像。但从湖南卫视的《超级女生》开始,中国的粉丝群体,真正意义上进入了偶像制造的环节里,并扮演最终评判者、与最后决定者的角色。直到这个时候,大家才发现,偶像其实是由粉丝制造的,并决定了偶像的最后价值。
偶像都是明星,但明星并不一定是偶像
明星和偶像是有区别的,偶像是明星的升级进化版,甚至可以说是终极版本,是站在娱乐制造金字塔的顶端。
为什么说,偶像都是明星,但明星并不一定是偶像呢?两个核心要素,决定了明星和偶像的区别。所谓偶像,是由两个核心要素构成的,第一要素是具有广泛的知名度,第二是拥有广泛的并转化成消费力的粉丝人群。前者是极高的传播度,而后者则是组织体系和信仰基础。
按照以上这两个要素看,大家其实很容易判断出谁是偶像,谁是明星。比如周杰伦,他在华人圈里具备极高的知名度,最重要的是他拥有极为广泛和巨大的粉丝人群,所以他的市场价值就会极高,他的歌曲有人消费,他的广告被粉丝相信并愿意购买,他演的任何一个电影粉丝都愿意买票来看他的演出。
对于大多数艺人来说,只要在这个行业里,传播是一种必须的生存,只有通过媒体与作品的传播,才能形成知名度。但广泛的传播与知名度并不一定能帮其建立具有信仰基础的粉丝人群。没有建立的原因很简单,大部分的受众人群(粉丝)没有认可其表现出来的价值体系(社会价值、性格价值、审美价值、信仰价值、心灵价值)。没有认可就不会有选择,没有选择就不会有庞大的粉丝人群,没有粉丝人群,就意味着这个艺人只是简单意义上的具有一定知名的小明星罢了,而很难变成大明星和真正意义上的偶像。
粉丝决定偶像价值
偶像的价值由谁决定的?很简单,明星的价值其实是由粉丝决定的。粉丝的需要就代表着市场的原始冲动和欲望,愿意消费这个欲望的人群越多,偶像的时间和成本的稀缺程度就越高,稀缺程度越高,明星的价值就会越高。
那么粉丝在娱乐产业链里到底到底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和功能呢?
我的观点是,粉丝是娱乐产业链条里的最终端消费者,同时她们又是大流行制造和偶像制造的直接参与者。粉丝在娱乐行业的价值体系里,她们的角色扮演是多层次多属性的。
从传播和知名度的方向看,粉丝是最初流行的传播源头,也是形成传播爆炸点的直接参与人群,只有她们的加入和二次传播,才会引发娱乐和时尚的大流行。在某个作品和艺人的前期制造过程,粉丝是作品和艺人的第一接触人群,也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核心粉丝,她们被艺人和作品征服后,就会自发变成布道者,来传播并扩散作品和艺人,让更多的人关注并传播,形成最初的传播途径,并引发大众的广泛传播。
而从商业消费的角度看,她们是最终的市场消费者,娱乐行业的所有价值都通过他们的消费和购买才会产生终极的商业价值。在娱乐的产业链条里,所有的电影、音乐、电视剧、话剧等艺术形式,所有参与制造艺术形式的人(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娱乐从业者)他们都是供粉丝消费的产品。粉丝因为喜欢这个明星会去关注明星拍的广告,去买他代言的产品,因为喜欢某个偶像,才会去购买他主演的电影票。
粉丝的消费决定了所有娱乐产品(艺人和作品)的最终价值,并影响其价值的大小,反映在市场环境里,其实就决定着艺人的出场费、电影的票房、电视剧的收视率、广告代言的营销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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